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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被要求法人必须到开评标现场是否合理-标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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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被要求法人必须到开评标现场是否合理

栏目:投标书怎么做时间:2020-09-05
有很多网友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之前都会跟专业标书制作公司取经,咨询一些相关问题,在获得到正确答案和方法的时候参加投标也更加自信。今天我们就和大家分享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
在很多实践案例中,有些地方的招投标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中会强制要求投标人的法人必须要到开评标现场,否则投标无效。但是这一规定对外地的投标人,特别是那些频繁参与各地招投标活动的企业来说很明显是不公平的,也没有这个必要。但是因为之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所以在这些地方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也很无奈。
针对这一情况,小编认为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我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财政部第87号令,里面有提到:“投标人参加开标是其权利而非其义务”这一点,而且在第四十条有提到:“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提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由此得知,是否参加开标是投标人的权利并非义务,所以投标人有权参加也选自.投标书代写网 www.bszzw.com 有权不参加,如果不参加,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因为开标本身就是公开的,而且现场还有录音录像,能够确保活动的公平和公正,而且整个过程中也没有非要投标人的法人现场亲自做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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