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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书制作公司答疑“答复质疑”常见误区(二)-标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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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书制作公司答疑“答复质疑”常见误区(二)

栏目:投标书怎么做时间:2021-09-18

  昨天电子标书制作公司讲了几个在答复质疑时遇到的常见误区,今天再继续昨天的话题给大家答疑解惑。

  有些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直接对质疑人的请求不予回复,或者说是答复时没有回应和评价。倘若质疑人认为此项招投标活动中标无效,可是答复中却未能呈现对此质疑做出的分析和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如果没有对质疑内容进行全部答复只答复了部分也是不可以的。

  还有就是没有告知质疑人拥有投诉的权利也不可以,因为质疑答复中是包括告知质疑的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如果在质疑答复中没有告知提起投诉的时间和受理投诉的部门也不行。如果仅写明可以进行投诉但是没有明确的时间,或者没写受理投诉的机关,如:在xx日内向xx(单位名称)进行投诉,就是不可以的,或者只写了向同级别的财政部门投诉也是不可以的。

  质疑人就招投标活动提出质疑后,相关投标人也未收到答复通知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投标活动中一般都选自.投标书代写网 www.bszzw.com 是多家投标人参与的,如果质疑涉及到其他投标人(如中标、成交结果等提出质疑)那么回复的时候有关的投标人也应该收到回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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