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所需证明材料合法性的问题
栏目:投标书怎么做时间:2020-09-05
对于投诉的问题,专业标书制作公司会在这几天整理部分疑问发布出来进行解答,其中涉及最多的差不多都是“合法性”的问题。因为在经手的现实案例中,有一小部分投标人可能会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从非法渠道获取所谓的投诉证明材料,甚至有些材料还是保密的。这些材料有的是从采购人那里拿到的,有的是从代理机构那儿拿到的,还有的可能从相关监管部门或者评审专家那里拿到的,拿到的资料中涉及到的保密文件包括投标文件、评审资料等。他们以此作为投诉证明材料,从中筛选出问题,再向招标人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针对这种从非法渠道获得的“证明材料”,我国有相关法律来进行约束。如:94号令第三十七条选自.投标书代写网 www.bszzw.com “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投诉证明材料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合法性”,这点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一旦发现这个证明材料存在问题则该份证明投诉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这种非法渠道获得的投诉证明材料不予承认,也是为了保障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并且维护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投诉证明材料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合法性”,这点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一旦发现这个证明材料存在问题则该份证明投诉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这种非法渠道获得的投诉证明材料不予承认,也是为了保障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并且维护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