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高于市场价该怎么办?
栏目:投标书怎么做时间:2020-09-05
某项目未公开招标,合同内的承包项目包含空调、配电设备等,总承包公司未公开暂估价,结算时发现,工程结算资料中只有材料和设备有价格确认单,而且还高于市场价格,这种情况下,除了未公开招标有问题,对于价格偏高该怎么做?
编者认为,如果项目属于依法必招项目则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除此之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因此,具体除了应该查明该项目的性质外,还需要分类别调查这些材料、设备、电器是否属于依法必招项目,如果是则招标人未按要求招标将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选自.投标书代写网 www.bszzw.com
编者认为,如果项目属于依法必招项目则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除此之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因此,具体除了应该查明该项目的性质外,还需要分类别调查这些材料、设备、电器是否属于依法必招项目,如果是则招标人未按要求招标将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选自.投标书代写网 www.bszzw.com
- 上一篇:标书设计制作时成本加酬金合同如何计价
- 下一篇:做投标文件时单价合同包含哪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