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的PC端系统是属于货物还是服务
栏目:投标书怎么做时间:2020-09-05
某市的电视台想采购一批非线性编辑系统,标书专业制作了解到,其实这种系统就是类似于视频剪辑类的软件,该电视台想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来实现,但是刚开始就遇到了问题,这种类型的软件市场上成熟的很多,但是因为涉及到价格和权重的问题,他们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对采购的对象作出属性的说明,那么问题来了,这个非线性编辑系统毕竟是一个虚拟的东西,它到底属于货物类还是服务类呢?
1、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释义》中对“货物”是这样解释的:“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各种类型的物品,包括有形和无形物品(如专利),固体、液体或气体物体,动产和不动产。”
2、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因此,标书专业制作机构认为,这类已经成熟的软件采购应该属于已经开发完毕的虚拟产品,归为货物类可能会更合适一些。而且一般情况下,这类成熟软件的采选自.投标书代写网 www.bszzw.com 购都会被认为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
1、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释义》中对“货物”是这样解释的:“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各种类型的物品,包括有形和无形物品(如专利),固体、液体或气体物体,动产和不动产。”
2、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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